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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中共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提案的通知

来源:组织部  日期:2015-04-28  浏览次数:181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代表团:
    现将学院第二次党代会提案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范围
    党代表在全面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可以就以下几个方面向大会提出提案:
    1、学院党委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
    2、学院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队伍建设、师生思想政治教育等;
    3、学院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
    4、师生员工普遍关心的其它方面的重大问题。
    代表提出的提案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有关规定,符合本院实际,具有合法性、科学性和可行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代表提案,不予立案:
    1、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
    2、超越本级党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
    3、属于学术探讨,作品、产品宣传推介的;
    4、内容空泛、不切实际、缺乏可操作性的;
    5、其他不宜作为代表提案的。
    二、提案征集方法
    1、党代表3名及以上联名或代表团可以向大会提出提案。
    2、代表联名提出提案,提案发起人应向参加联名的其他代表分别提供提案文本,经集体讨论、取得一致意见后,签名提出。
    3、代表团提出提案,应由代表团会议充分讨论,经代表团过半数应到代表通过,并由代表团团长签署。
    4、提案应一事一案,一个提案表只能填写一个提案(可附页),包括案由、案据和建议方案。案由应明确清楚,案据应充分合理,建议方案应具体可行。
    5、提案表一式两份,应填写规范、认真。提案人及附议人需填写《中国共产党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提案表》,并亲笔签名确认。
    三、提案征集时间
    提案征集工作在会议筹备期间进行,提案征集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超过截止时间的提案不予立案,作为意见、建议处理。
    各代表团将符合要求的提案汇总后,在5月21日中午11:30前报学院第二次党代会提案组,需同时上报提案表的电子文档。超过时限的,作为意见、建议处理。
    四、提案征集的组织和处理
    1、各代表团负责组织征集本代表团党代表提案,并指定专人办理本代表团提案具体事宜。
    2、提案工作组收到代表提案后,进行审查、整理后提出立案建议,立案建议提交学院党委会(主席团会议)研究确定。提案立案情况将由提案工作组书面通知提案人。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提案,提案工作组将按建议或代表来信交相关部门处理。
    3、正式立案的提案,承办部门一般在3个月内解决,办理情况需由提案代表作出书面评价。
    4、提案办结后,承办部门在第一时间告知提案代表。所有提案办结后,提案工作组向学院党委会汇报。
    5、提出提案的提案人可以在提案正式立案前要求撤回提案。
    五、工作要求
    党代会代表提案制度是党代表联系广大党员,参与学院重大决策和民主管理的一种有效途径,是对学院工作的监督和推动,是实行党内民主制度的重要举措。各级党组织,各代表团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组织开展好代表提案征集工作,要动员广大党代表通过调研、座谈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激发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和学校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为学院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建言献策。

    附件:中国共产党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提案表.doc

 

                          组织部

                            201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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